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喀什销售分公司2024-2027年货场集装箱装卸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括:喀什销售分公司主要承担公司煤炭到达的分销业务,对公司生产矿井块煤在南疆喀什地区的销售起到关键性作用。根据公司批示,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队伍承揽新疆公司喀什销售分公司货场集装箱装卸服务项目。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本项目为喀什销售分公司货场集装箱装卸服务项目,三年工作量暂定45万吨。工作量为计划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如遇政府重新规划喀什分公司货场用地,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不追究双方责任,合同自行终止。
集装箱的装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吊装作业(两装两卸),站台集装箱的堆放、整理,铁路平板车装运集装箱需加固时,按铁路集装箱加固管理标准加固车辆,自备加固工具及加固材料,货场内集装箱煤炭倒短(约300米)。
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正面吊一台(不能影响正常装卸,配备必要的易损配件),配备装卸作业时所需隔离设施。集装箱专用车辆6辆。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坚守岗位,随时能到现场协调)、正面吊司机1名,起重指挥1名,企业运输员1名,安全防护人员1名,集装箱专用车辆司机2名,合计7名。各岗位人员必须有作业相关资格证书,连续作业时不能因人员问题影响装卸作业。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1.4服务地点:喀什销售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集装箱装卸服务合同业绩 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