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4-2025年度内控监督评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
投资公司2024-2025年度内控监督评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结合国华投资公司及所属单位实际情况,对2024、2025年公司本部(中心)及29家子分公司内控自评底稿、自评报告进行复核;对18家子分公司开展内控现场监督评价;每年结合当年国资委、集团等政策法规要求培训至少一次等工作。(国华投资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内控监督评价或内控监督检查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应不低于2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内控监督评价或内控监督检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其他成员应至少包含6人。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