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安塞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陕西延长石油售电有限公司 已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延安市安塞区建华镇,拟建设总容量10万千瓦,单机容量5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及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58016.7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110千伏升压站、110千伏送出线路、35千伏汇集线路、箱式变电站、进场及场内道路、附属生产工程等。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建设容量10万千瓦风电项目,范围具体包括风电场(其中风机和塔筒甲供)、110千伏升压站、110千伏送出线路、35千伏汇集线路、箱式变电站、进场及场内道路、附属生产工程等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安塞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电力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于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2019年1月1日起至今,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成功投运的10万千瓦或以上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投运证明,如合同不显示项目经理信息,须提供工程验收证明文件或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时间以投运日期为准;
(3)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4)提供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或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时间包含在2023年1月1日至今)。
5.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或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时间包含在2023年1月1日至今)。
6.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3)提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12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缴纳时间包含在2023年1月1日至今)。
7.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专职安全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12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缴纳时间包含在2023年1月1日至今)。
8.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技术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12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缴纳时间包含在2023年1月1日至今)。
9.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项目运行良好的用户投运证明,时间以投运日期为准。
10.外省企业入陕需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在建设网“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政务服务网”录入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所有录入和登记程序,可以在省建设厅“企业库”中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11.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公司组织的招投标过程中被评委会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且在限制期限内的失信交易商。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本条第1、11项要求资质,根据联合体分工内容分别提供本条第2、3、4、5、6、7、8项要求资质;至少有1家联合体成员提供本条第9项要求业绩,省外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本条第10项要求网页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8月30日到 2024 年9月6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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