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专题咨询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境内,与上海、杭州、温州、宁波的直线距离分别为240km、150km、140km和95km,上库(坝)位于苍山北侧的一沟源洼地内,下库位于榧溪龙王堂村河段,下库坝址距天台县城公路里程约8km。电站装机容量1700MW(4×425MW),额定水头724m,初拟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500kV回浦变,线路直线距离约30km。电站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工程于2022年3月1日开工,2023年主副厂房开挖完成,2024年上下水库大坝填筑完成。工程计划2025年12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2026年9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7年3月工程完工。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各建筑物布置了变形、应力应变、渗流渗压等常规安全监测项目仪器设备 2362 支(套),其中上水库434支(套)、下水库354支(套)、输水发电系统1574支(套)。
2.2招标范围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专题咨询项目采购范围为:(1)对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的上水库(包括大坝及库岸边坡等)、下水库(包括大坝、溢洪道、导流泄放洞及库岸边坡等)、上库进/出水口、下库进/出水口、输水系统及地下厂房等部位的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以满足各建筑物下闸蓄水前工程鉴定、水库蓄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2)根据《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评价规程》(DL/T 2155-2020)的要求,对以上部位相关监测成果的可靠性进行甄别和考证,包括监测系统现状(精度、稳定性、换算正确性等)、监测系统更新改造情况、仪器的完好性进行分类及相应数据系列衔接等,满足竣工验收的需要。
2.3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实际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完成时间可根据实际进度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企业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正在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的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或监测系统运行性态诊断工作业绩,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或监测系统运行性态诊断工作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30分。
本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专题咨询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境内,与上海、杭州、温州、宁波的直线距离分别为240km、150km、140km和95km,上库(坝)位于苍山北侧的一沟源洼地内,下库位于榧溪龙王堂村河段,下库坝址距天台县城公路里程约8km。电站装机容量1700MW(4×425MW),额定水头724m,初拟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500kV回浦变,线路直线距离约30km。电站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工程于2022年3月1日开工,2023年主副厂房开挖完成,2024年上下水库大坝填筑完成。工程计划2025年12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2026年9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7年3月工程完工。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各建筑物布置了变形、应力应变、渗流渗压等常规安全监测项目仪器设备 2362 支(套),其中上水库434支(套)、下水库354支(套)、输水发电系统1574支(套)。
2.2招标范围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专题咨询项目采购范围为:(1)对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的上水库(包括大坝及库岸边坡等)、下水库(包括大坝、溢洪道、导流泄放洞及库岸边坡等)、上库进/出水口、下库进/出水口、输水系统及地下厂房等部位的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以满足各建筑物下闸蓄水前工程鉴定、水库蓄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2)根据《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评价规程》(DL/T 2155-2020)的要求,对以上部位相关监测成果的可靠性进行甄别和考证,包括监测系统现状(精度、稳定性、换算正确性等)、监测系统更新改造情况、仪器的完好性进行分类及相应数据系列衔接等,满足竣工验收的需要。
2.3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实际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完成时间可根据实际进度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企业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正在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的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或监测系统运行性态诊断工作业绩,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或监测系统运行性态诊断工作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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