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工程公司博兴一期维护中心生产通勤用车租赁服务(两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国家能源(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博兴一期维护中心生产通勤用车租赁服务(24个月),车辆行驶范围由东营胜利石油科技创新园至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约40公里。投标方需提供至少12座轻型客车1辆,不少于50座大型客车1辆并配备专职A1证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且驾龄3年以上,不得有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色盲等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和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健康查体证明)。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至博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