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前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为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煤电项目,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内,东距甘肃环县约110km,西距甘宁边界约57km,南距固原市约23km,北距中卫市约169km,距宝中铁路三营站13.97km,距固原六盘山机场约14公里。
按照 “两个示范”总体要求和“两高一低”优质电力工程建设理念,建设具有安全清洁、灵活高效、绿电耦合、能源供应及新型智慧火力发电厂,打造国优金奖,引领行业示范,建成具有时代特征、国能特色的“两高一低”示范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铁路专用线、分布式光伏,向园区周边及固原市供汽、供热等综合能源供应。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厂前区生产办公楼建筑安装工程、联合建筑(活动中心、职工宿舍、招待所、食堂)等建筑安装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外墙工程、桩头处理(含建筑垃圾处理、外运、土方开挖等),室外地下设施、室外散水。(具体范围及界限划分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交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超过270天(含冬休或冬季施工)。
2.1.4施工地点: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材料产业园。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体建筑物(不含工业厂房)10000平米及以上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体建筑物(不含工业厂房)10000平米及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1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