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四川攀枝花100MW500MWh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示范应用项目(一期实证12MW60MWh)
项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
建设规模:本工程(一期实证12MW/60MWh)及35kV送出工程(含35kV送出工程勘察设计)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货(除12MW/60MWh全钒液流系统设备材料、SVG、35kV开关柜及电缆、35kV接地变兼站用变、施工变压器兼站用变、智能辅助系统、电气二次及舱体、通信设备外)、运输、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建筑施工安装、调试、实验;相关政府、电网公司合规性手续办理;征地、协调、土地、房产手续办理等工作;全容量并网试运行(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移交生产。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次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2024年12月20日前竣工。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预计服务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四川攀枝花100MW500MWh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示范应用项目(一期实证12MW60MWh)建筑安装承包工程 |
本工程中35kV送出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优化设计、设计文件报审、竣工图纸绘制、变更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绘制等全部工作。 本工程及35kV送出工程所涉设备设施及材料采购包括(不限于):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货(除12MW/60MWh全钒液流系统设备材料、SVG、35kV开关柜及电缆、35kV接地变兼站用变、施工变压器兼站用变、智能辅助系统、电气二次及舱体、通信设备外)、运输、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提供。 本工程及35kV送出工程项目包括(不限于): “五通一平”等永临结合工程、储能系统及配电设备基础、控制楼、备品备件库、卫生间、危化品库、污水处理设施、消防泵房等建筑土建施工,室内外给排水、防水工程、房屋强弱电、通风采暖、暖通空调、通信工程、装饰装修施工等。安装工程包括所有设备安装(包括包含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检查检验、调试及试验等。送出工程包括塔基施工、杆塔及导线架设及对端间隔设备安装、调试试验等。附属工程:进场及场内外道路建、电缆管沟、场地平整、边坡护坡、边坡挡土墙、厂区排水排洪、道路铺设、人行道铺装、消防设施及设备、目视化、围墙、人行动铺设及厂区绿化等全部工程。本工程及35kV送出工程所涉相关政府、电网公司合规性手续办理,主要工作包括(不限于):开工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开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并网手续办理及并网验收移交;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环保、水保、安全“三同时”、职业健康、消防、防雷接地、档案、竣工等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功率、频率调节、电能质量测试、高低穿试验等所有满足四川电网入网要求的性能试验)。 本工程及送出工程的征地、协调、土地、房产手续办理等所有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及验收,并取得相关验收批文。本工程及35kV送出工程的全部容量并网试运行、移交生产,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且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后,进入质保期。本工程及送出工程范围内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质监验收及国家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除储能系统设备材料外)、材料及服务等工作。 |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次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2024年12月20日 前竣工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四川攀枝花100MW500MWh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示范应用项目(一期实证12MW60MWh)建筑安装承包工程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库。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同类型同规模的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024年 9月 5日至 2024年 9月 11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