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热力系统汽水取样和化学加药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套化学自动配药、加药装置、2套水汽取样装置。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3交货期:供货时间暂定为按两台机组合同生效后 8个月完成供货。
2.1.4交货地点: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1.5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加药设备和水汽取样设备的供货(合同内容包含供货视为满足要求)合同业绩2份(如分别提供,则需要加药设备和水汽取样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各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