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工广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工广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工广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天山公司北工广消防总消防水池、泵房和总控室。总建筑面积为429.08㎡,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室内外高差0.3m;建筑高度为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高度5.7m。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50.88㎡,包括700m³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23.57㎡*2,有效水深3.15m,底板标高-5m,吸水池部分-5.8m;消防泵房建筑面积64.2㎡。地上一层建有消防总控室32.71㎡;水泵房弱电间32.71㎡。
2.4 计划工期:按合同签订之日起后八个月(包含具体施工日期+冬季停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冬季停工期为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120天)。
2.5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
2.6 质量标准:按照施工图设计及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通过建设单位和地方住建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
2.7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4 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
3.5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标后与投标时人员必须保持一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整;
3.6 其他要求:
a.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b.区外建筑企业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c.必须于中标后1个月内在库车当地建立农民农工资专用账户,根据地方要求开工后按时缴纳工商险、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9月5日10时至2024年9月11日19时
本招标项目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工广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工广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工广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天山公司北工广消防总消防水池、泵房和总控室。总建筑面积为429.08㎡,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室内外高差0.3m;建筑高度为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高度5.7m。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50.88㎡,包括700m³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23.57㎡*2,有效水深3.15m,底板标高-5m,吸水池部分-5.8m;消防泵房建筑面积64.2㎡。地上一层建有消防总控室32.71㎡;水泵房弱电间32.71㎡。
2.4 计划工期:按合同签订之日起后八个月(包含具体施工日期+冬季停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冬季停工期为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120天)。
2.5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
2.6 质量标准:按照施工图设计及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通过建设单位和地方住建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
2.7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4 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
3.5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标后与投标时人员必须保持一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整;
3.6 其他要求:
a.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b.区外建筑企业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c.必须于中标后1个月内在库车当地建立农民农工资专用账户,根据地方要求开工后按时缴纳工商险、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9月5日10时至2024年9月11日1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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