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安吉电厂2×9H级燃机新建工程水岛EPC项目建筑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拟新建2套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机组出力2×842MW。根据项目目前情况,机组为发电调峰为主,目前暂无热负荷需求,仅预留后期供热的可能性。机组主要由2台9H级燃气轮机、2台余热锅炉、2台蒸汽轮机和2台发电机组成。
2.1.2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含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包括新建厂房及各水池的施工(包括含地基处理)、室内外(设备基础、沟道、道路、绿化、地面硬化、树木移植等)等,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前可能存在的铁件或套管、照明管线预埋工程、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以及为满足项目移交条件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进行的其他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因条件变化而调整承包人承包范围的权利)。
2.1.3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以业主、监理或发包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如与实际不一致,顺延);计划交安工期(土建交付安装):2025年2月1日 ,竣工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
2.1.4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建筑工程或环保工程建筑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电力工程或环保工程的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负责人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拟任安全负责人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