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82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建设工期及运行维护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日,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运行维护工期开始,至2030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CHDTDZ011/20-QT-01301):1)数据平台建设。包括数据接入、数据存储、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治理服务、GIS及BIM数据管理、数据驾驶舱等内容建设;2)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包括数字孪生支撑平台、数字孪生底板等内容建设。3)专项业务应用建设。主要包括智慧管理(含勘察设计管理、环水保管理、施工标准化管理、安全监测管理、监理管理)、地质超前预报可视化系统、昌波云移动APP以及智慧工地系统建设。4)系统集成。实现档案管理系统、华电集团OA系统、流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智能灌浆、智能温控、振冲碎石桩智能监控系统、灌注桩施工过程智能监控系统、智能机电系统、地灾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平台、安防系统、水土保持智能信息化系统(长江委水保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鱼类栖息地保护监测系统等业务系统单点登录、数据集成及统一门户系统建设。5)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系统运行维护、科技创新要求奖项以及人员培训等内容。
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的部分系统(数字孪生支撑平台、数字孪生融合应用、数字沙盘、勘察设计管理、环水保管理、施工标准化管理、监理管理)开发、部署调试以及上线运行时间拟定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首批BIM模型交付时间拟定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剩余系统(数据平台、安全监测管理、精品工程、移动APP、人员管理、门禁管理、施工机械管理)开发、部署调试、上线运行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因工程建设进度或招标进度调整,则相应调整交付时间。
本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负责合同系统开发、测试、试运行和验收、培训、运行维护,以及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安装、试运行和验收、培训、运行维护服务;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综合资信)。
9.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规模为大(2)型及以上)数字化或数字孪生相关项目服务业绩,工作内容需包含BIM设计和信息化系统(或数字化平台)。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6 15:00到2024-09-13 17:00。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82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建设工期及运行维护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日,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运行维护工期开始,至2030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CHDTDZ011/20-QT-01301):1)数据平台建设。包括数据接入、数据存储、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治理服务、GIS及BIM数据管理、数据驾驶舱等内容建设;2)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包括数字孪生支撑平台、数字孪生底板等内容建设。3)专项业务应用建设。主要包括智慧管理(含勘察设计管理、环水保管理、施工标准化管理、安全监测管理、监理管理)、地质超前预报可视化系统、昌波云移动APP以及智慧工地系统建设。4)系统集成。实现档案管理系统、华电集团OA系统、流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智能灌浆、智能温控、振冲碎石桩智能监控系统、灌注桩施工过程智能监控系统、智能机电系统、地灾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平台、安防系统、水土保持智能信息化系统(长江委水保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鱼类栖息地保护监测系统等业务系统单点登录、数据集成及统一门户系统建设。5)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系统运行维护、科技创新要求奖项以及人员培训等内容。
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的部分系统(数字孪生支撑平台、数字孪生融合应用、数字沙盘、勘察设计管理、环水保管理、施工标准化管理、监理管理)开发、部署调试以及上线运行时间拟定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首批BIM模型交付时间拟定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剩余系统(数据平台、安全监测管理、精品工程、移动APP、人员管理、门禁管理、施工机械管理)开发、部署调试、上线运行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因工程建设进度或招标进度调整,则相应调整交付时间。
本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负责合同系统开发、测试、试运行和验收、培训、运行维护,以及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安装、试运行和验收、培训、运行维护服务;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昌波云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综合资信)。
9.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规模为大(2)型及以上)数字化或数字孪生相关项目服务业绩,工作内容需包含BIM设计和信息化系统(或数字化平台)。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6 15:00到2024-09-13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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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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