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厂用电负荷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预制舱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工业园
2.2 规模:装机容量17.3MWp。
2.3 建设工期: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6kV预制舱1套,共分为两个高压舱、一个低压舱、一个二次舱。技术规格详见技术文件。
2.6 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工业园。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预制舱集成供应商,具备预制舱的制造/开发能力,具备保护监控设备或开关柜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检测报告等)。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项6kV及以上一二次集成的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合同中未体现电压等级内容,除附该项合同外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9日 09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15日17时00分止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厂用电负荷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预制舱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工业园
2.2 规模:装机容量17.3MWp。
2.3 建设工期: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6kV预制舱1套,共分为两个高压舱、一个低压舱、一个二次舱。技术规格详见技术文件。
2.6 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工业园。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预制舱集成供应商,具备预制舱的制造/开发能力,具备保护监控设备或开关柜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检测报告等)。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项6kV及以上一二次集成的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合同中未体现电压等级内容,除附该项合同外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9日 09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1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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