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选煤一厂产品仓智能装车系统及给煤机安装工程 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 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煤一厂产品仓智能装车系统及给煤机安装工程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依 据工程量清单,负责选煤一厂产品仓智能装车系统设计及安装、给煤机安装、溜槽改造、液 压站油路改造、供电系统改造安装、控制系统改造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安装、排水沟渠 安全防护、进出厂大门闸机安装的设计及安装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选煤一厂产品仓智能装车系统及给煤机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有 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2 份已完工的煤矿或选煤厂汽车智能装车系统建设项目合同扫描件,同时还应提供合同对应 的结算发票或验收报告或用户运行证明(其一均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近 6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②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项目经理具有担任过煤矿或 选煤厂汽车智能装车系统建设项目经理业绩 1 项,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 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中标后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按照附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至 2024 年 09 月 20 日 16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