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交货地点等
2.1项目名称:红柳林矿井水害治理及供排水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井下矿井水处理站扩容提升)
2.2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矿井水害治理及供排水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井下矿井水处理站扩容提升)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
红柳林矿 |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有效的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生产制造、技术维护能力;
3.2需提供所投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配套电气件防爆合格证;
3.3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供货的业绩)必须具有处理规模≥500m3/h磁分离矿井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不少于2份(以合同+(相应的到货验收证明或发票)为准,合同必须有签订时间页及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必须清晰、甲乙双方盖章完整,正在承接的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
3.5必须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企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