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4年气化炉烧嘴、激冷环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 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煤气化装置采用美国GE公司水煤浆气化技术,包括煤浆制备、气化、渣水处理和粗渣输送等。气化装置一共有7个气化系列,7台φ3200气化炉,5台运行,2台备用,气化压力6.5MPa(G),每台气化炉投煤量(干基)约为1500t/d。目前在用气化炉烧嘴共计18台。
2.1.2招标范围:
一标段:负责位号122X101~701,122X101-01,122X101-02气化炉烧嘴(共计9个位号)以及位号122R101~401气化炉激冷环、炉盖的维修;烧嘴、激冷环、上升管、下降管的制作及改造。
二标段:负责位号122X101-03~122X101-11气化炉烧嘴(共计9个位号)以及位号122R501~701气化炉激冷环、炉盖的维修;烧嘴、激冷环、上升管、下降管的制作及改造。
2..1.3 项目地点: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即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路46公里处,打拉亥火车站附近)。
2.1.4服务期限:2024年 月 日起至 2027 年 月 日,共三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及以上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第一、二标段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气化炉烧嘴(或喷嘴)的制造合同或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气化炉烧嘴(或喷嘴)维修的合同的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