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南梁矿业公司煤矸石合规处置服务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南梁井田位于神府矿区新民开采区内,地处陕西省神木、府谷两县交界处的黄羊城沟北侧,行政区划隶属府谷县老高川乡管辖。南梁煤矿选煤厂为南梁煤矿的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原煤3.00Mt/a;煤源主要来自南梁煤矿自产煤。选煤厂工业场地紧邻矿井工业场地,在矿井工业场地的东北边。南梁煤矿选煤厂目前有车间3栋,其中主洗车间一栋、浓缩车间一栋(含两个φ30米浓缩池,一个水泵房)、压滤车间一栋。电气综合楼一栋,输煤栈桥七条。另有煤仓七座,其中原煤仓两座(2*5200t)、产品仓三座(3*6000t)、矸石仓两座(2*500t)。
煤矸石(含浮选尾矿)处置量60万吨,具体以南梁矿业公司实际过磅单计量的煤矸石重量进行结算,当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方式发生改变、生产工艺发生改变、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要求或规定、投标方矸石处置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将减少煤矸石的供应量、缩短合作期限。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60万吨矸石处置完成。
2.4 服务地点:南梁矿业公司选煤厂。
2.5付款方式:按照月度拉运量据实结算,次月结算上月总费用的 90%,留 10%质保金,合同履约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2.6其他说明:本项目确认主供应商一名(评标第一名,发中标通知书),备选供应商一名(评标第二名,暂不发通知书)。在主供应商能够完全履约的情况下不启用备选供应商。当因主供应商原因不能履约时启用备选供应商。招标人与主供应商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煤矸石合规处置项目应具有环保部门环评批复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应附环评批复及验收报告文件扫描件)或投标人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项目(应附环评批复扫描件);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煤矸石合规处置项目环境影响(保护)报告表,煤矸石处置能力须≥60万吨/年或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项目余量大于60万吨(应附环境影响(保护)报告表扫描件);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具有其合规处置项目已处置矸石量及煤矸石合规处置余量≥60万吨佐证材料(应提供固废平台已上报的处置煤矸石量截图等材料);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0日 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