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各场站治安反恐三级达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建立完善电力产业治安反恐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夯实发电厂治安反恐设施基础,开展龙源甘肃公司所属玉门风电场、低窝铺风电场、南滩光伏电站、平山湖风电场、润丰第三风电场、向阳风电场治安反恐三级达标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根据《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GA 1800.4-2021)达标建设要求,采购必要的材料、设备、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完成6各场站治安反恐三级达标建设工作,并经反恐办验收通过。
2.1.2招标范围:对甘肃 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玉门风电场、低窝铺风电场、南滩光伏电站、平山湖风电场、润丰第三风电场、向阳风电场开展治安反恐三级达标建设,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第五章。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不排除多个项目现场同时开工的可能。
2.1.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 电力相关技术规范以及技术文件的要求。根据治安反恐三级达标建设任务清单,为甘肃公司所属6场站配置治安反恐防范设备设施并完成调试,经反恐办验收,满足治安反恐三级达标建设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系统治安反恐达标建设(包括设备供货或安装调试)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