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榆林化工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以煤直接液化、煤制甲醇、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MTO和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为主线,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生产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和化工新材料;在保障 安全的同时,构建煤基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打造 榆林“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绿色示范基地。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液化、煤气化、甲醇合成、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MTO、聚烯烃、聚碳酸酯和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三十余套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必要的厂外工程等。
项目建设地点: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四个标段:
招标范围:
标段1:项目全部区域。
工作内容 :①项目或单元装置的基础设计概算审查;②结算二审;③配合审计工作、配合资产移交财务决算等。
标段2:生产装置(煤液化部分、煤气化部分)、罐区原料及产品;
标段3:生产装置(油醇共炼部分、MTO 部分)、厂区储运设施(罐区原料及产品外);
标段4:总图运输、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给排水及消防除外)、厂外工程。
标段2-4的工作内容 :①单元装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②配合审计工作、配合资产移交财务决算等。
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包)划分:四个标段。
服务期限:四个标段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完成(预计为2029年12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投资在100亿元及以上化工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1份,且具体服务内容为工程结算审核(一审或二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且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费用(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小于600万元,该项目咨询服务费包含的范围:该项目的主体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补充合同、框架合同项下涉及该项目的所有单项咨询服务合同。
业绩要求(2-4标段):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投资在100亿元及以上化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1份,且具体服务内容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甲方为建设单位且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费用(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小于600万元,该项目咨询服务费包含的范围:该项目的主体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补充合同、框架合同项下涉及该项目的所有单项咨询服务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个已完化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的经历,且单份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小于6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最终用户盖章(公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上述资格要求中若无特殊说明,为1-4标段共同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0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