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大件组装厂及行政生活设施等工程检验试验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实现新疆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构建新型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动煤制油、煤制气、清洁能源一体化产业发展,拟在新疆准东西黑山产业园内建设 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区,占地面积为224公顷,项目投资167.9亿元,于2024年4月30日取得国家能源集团投资决策批复。
大件组装厂位于项目区西侧,包括大件组装厂房一座、室外龙门吊硬化场地及其他硬化场地,占地面积7.1公顷。行政生活设施位于项目区西南角,主要包括行政办公楼、培训楼、报告厅食堂、中央控制楼(非本次设计范围)、中央实验室及环境监测站(非本次设计范围)、倒班楼、运行中心办公楼、保运楼、消防站(含气防站)、综合训练塔、换热站等主要建筑,占地面积15.37公顷。芨芨湖倒班中转宿舍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新城,主要包括职工宿舍楼、食堂、文体活动中心、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等功能建筑,占地面积约13.34公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因此本项目需委托具有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相应的建筑工程检验试验服务。
2.1.2招标范围:1.负责大件组装厂及行政生活设施、芨芨湖倒班中转宿舍等工程相关检验试验工作。
2.提交上述工程相关检验试验报告。
3.配合完成上述工程相关验收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2.2.2服务地点:新疆准东西黑山产业园、芨芨湖新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工作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或工程材料检验试验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