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博州新能源一期24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博州一期 24 万千瓦风电项目是国能博州“两个联营”综合能源示范项目第二个联营新能源部分。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场址中心坐标 81° 34"26.1138"E,44°36"29.4312"N,场内海拔高度在 1600~2100 之间,平均海拔 1750m 左右。场址中心位置距离赛里木湖东 18km,距离博乐市 50km,场区地形为平原微丘。G30连霍高速从场区中部横穿而过,场区内还有多条现状道路,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可满足风电项目工程的运输、施工条件。
本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40MW,拟安装39 台单机容量 6.25MW、叶轮直径 221m、轮毂高度为125m 风力发电机组,同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不配置储能场区内39台6.25MW 风力发电机组通过10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侧,通过主变压器升压至 220kV后,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至火电厂220kV变。
2.1.2招标范围: 博州新能源一期24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项目包括:1座220kV升压站、风机机位51个(包括备用机位)、选址范围内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1.3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
2.1.4质量要求:取得评审批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岩土工程)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勘察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并已投产。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