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3台装船设备除尘系统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3台装船设备(SL2/SL3/SL4)除尘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内容包括:(1)拆除3台装船设备原有除尘系统老旧设备。(2)改造除尘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系统性能鉴定、验收与质量保证等。(3)改造包括除尘系统的相关主要设备、附属设备以及内部电源、气源、水源等所有管道、线路、支架、接口等的供货与施工。
2.1.2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根据设备作业情况安排施工,现场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1.3项目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 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装船机或卸船机除尘或抑尘项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装船机或卸船机除尘或抑尘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