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大柳塔热电厂2024年9月份25%亚氯酸钠溶液年度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大柳塔热电厂共有三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月度单炉脱硝使用25%亚氯酸钠溶液约108吨,项目共设一座25%亚氯酸钠溶液储存罐,有效容积为溶液50m³(55t)。本次招标为年度内预计采购量,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有权调整。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25%亚氯酸钠溶液 |
HG/T 3250-2010《工业亚氯酸钠》 |
吨 |
1200 |
|
2.1.3合同期限:供货周期为一年;合同期限内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48小时内到货,分批次供货(最大库容量55吨)。
2.1.4交货地点:陕西省神木市大柳塔镇大柳塔热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亚氯酸钠或第8类腐蚀品。
(3)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亚氯酸钠或第8类腐蚀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或合同,并提供实际承运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亚氯酸钠或第8类腐蚀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或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亚氯酸钠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3 16:4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