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沙吉海煤矿2024年9月履带式全液压钻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钻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下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履带式全液压钻机(定向钻机) |
额定输出转矩≥20000N·m;电动机额定功率≥130kW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沙吉海煤矿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履带式全液压钻机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中钻机配套附属设备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2)。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输出转矩≥17000N·m的履带式全液压钻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情况并用于评标)。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