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郓城2X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最终用户为( 郓城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融资,出资比例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70%,山东能源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计量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 郓城发电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2000MW
2.4建设工期:2023年8月开工,2025年9月1号机组投产,2025年12月(暂定)2号机组投产。
2.5设备名称:计量设备
2.6数量:火车动态轨道衡1套;汽车衡3套(150吨重车衡2台,150吨空车衡1台);物资衡2套(2套最大称重量150t放热电子汽车衡,采用无人值守,对进出厂的运输石子煤、尿素、脱灰渣、硫用石灰石等车辆进行称重。);入厂皮带煤阵列式电子皮带秤1套;阵列式入炉煤电子皮带秤2套;实物校验装置1套。
2.7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8招标范围:火车动态轨道衡1套;汽车衡3套(150吨重车衡2台,150吨空车衡1台);物资衡2套(2套最大称重量150t放热电子汽车衡,采用无人值守,对进出厂的运输石子煤、尿素、脱灰渣、硫用石灰石等车辆进行称重。);入厂皮带煤阵列式电子皮带秤1套;阵列式入炉煤电子皮带秤2套;实物校验装置1套
2.9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 郓城发电有限公司
2.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属于纳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且监管方式为P(型式批准)和P+V(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提供型式批准证书或者具有型式批准证书的生产商授权
3.2.3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近10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0台套汽车衡或10台套轨道衡或10台套皮带秤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运行业绩:投标人近10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台套汽车衡或5台套轨道衡或5台套皮带秤运
行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运行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3.2.1和3.2.2的要求,代理商须满足3.2.3的要求。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 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 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可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 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9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