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综合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综合办 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一环路西湖东苑小区
2.4 建设规模:93.29MW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11 月 24 日至 26 年 11 月 23 日
2.6 招标范围:采购方需要应答方提供,分为楼内及楼外服务:
楼内综合楼服务面积 10674.89 平米;包含大楼内 31 间办公室、55 间客房、 11 间会议室、1 间健身房、1 间职工活动中心、1 间职工餐厅,3 间吸烟室的卫 生清洁维护服务,所有屋顶露台以及其它露台的清洁;所有玻璃每年清洁 3 次以 上(3 月、6 月、9 月至少开展一次)包含但不限于电梯轿厢内的清洁、综合楼 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水箱间、各层配电室等设备间的卫生清 洁;所有楼层卫生间、走廊地面卫生的清洁维护。
楼外部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暂列金):
暂列金额为每年 131191.08 元,其金额以最终服务结算为准,包含在合同总 价中单独计算。
该项目为统招分签,需与: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镶黄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多伦新能源有限公司、锡林郭勒风力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对应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低于 100 万的物业服务合同业绩 2 份,且合同 服务期在 1 年及以上。
3.2.3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2)个及以上 100 万元及 以上物业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09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