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已由山西发电有限公司 办综【2024】2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临汾热电安保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山西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600MW
2.5 计划工期: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采用“ 1+1+1 ”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待本年度合同期满前三个月, 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如当年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服务标准要求,且双方协商同 意,可延续签订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2.6 招标范围:安保服务内容包括:厂区各人员、车辆出入门禁管理、安保 监控室管理(含办公区域微型消防站)、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反恐防爆管 理、生产区域及厂区周界巡护;西关公寓楼门禁及治安保卫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 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9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及以上治安保卫服务业绩,且 合同服务期 1 年及以上。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 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 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如业绩对类型和规模有相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 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09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