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金华天然气发电项目2×73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招标人为浙江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 金华天然气发电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7: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信设备系统(含通信电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2.3建设规模:1470MW
2.4建设工期:2024年12月到货(暂定)
2.5设备名称:通信设备系统(含通信电源)
2.6数量:1项
2.7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招标范围:光传输设备、-48V通信电源、调度交换设备、光电设备、配线设备、辅助设备等
2.9交货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乾单元工业区大唐金华天然气发电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交货期:2024年12月(暂定)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所供的光传输设备(SDH)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投标人所供的光传输设备(SDH)需提供原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至少具有1个(与400MW及以上燃气机组或6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相配套的)220kV及以上涉网通信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内至少包含光传输设备(SDH)),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 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 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可以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 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