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2025-2027水工零星维护、捞漂及河道清理项目(第Ⅳ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多营镇,1995年建成发电,电站距雅安市区约5km,与国道318相通,交通便利。
第Ⅳ标段:涪江和明台公司各电站2025-2027年水工零星维修及水库清理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涪江公司2025-2027年各电站建筑物零星维修工程
(2)明台公司2025-2027年明台电站建筑物零星维修工程
(3)涪江公司2025-2027年各电站库面漂浮物清理打捞工程
(4)明台公司2025-2027年明台电站坝前漂浮物清理打捞工程
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四川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水牛家、自一里、木座、阴坪、古城、红岩电站及白马管理中心、平武基地和明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明台水电站电站相关情况。
水牛家电站位于四川省平武县境内涪江上游一级支流火溪河上,为火溪河上的龙头水库,坝址距下游平武县城约63km处,与国道247相通,交通便利。
自一里电站位于四川省平武县境内涪江上游左岸最大一级支流火溪河上,厂址距平武县城43km,闸址与厂址之间公路里程为9.5km,与国道247相通,交通便利。
木座电站位于四川省平武县境内涪江上游一级支流火溪河上,坝址距下游平武县城约41km处,与国道247相通,交通便利。
阴坪电站位于四川省平武县境内阴坪大桥上游右岸约1000m处,距平武县城16km,与国道247相通,交通便利。
古城电站位于四川省平武县境内的涪江上游干流河段,与国道247相通,交通便利。
红岩电站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境内,坝址位于涪江铁路桥上游约0.5km处,地处市区,交通便利。
白马管理中心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白马藏族乡,地处九环线公路旁,交通便利。
平武基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南街南桥小区A院一楼、C幢,地处九环线公路旁,交通便利。
明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境内涪江中游,坝址距县城涪江桥上游约1km处,地处市区,交通便利。
2.2招标范围
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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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Ⅳ标段 |
涪江公司2025-2027年各电站建筑物零星维修工程 |
涪江公司所属电站及管理中心(水牛家、自一里、木座、阴坪、古城、红岩、白马管理中心、平武基地)建筑物维护,包含墙地面处理、渗漏排水处理、排水系统维护、道路维修、屋面防水、以及建筑物内部设施等项目常规维修。 |
明台公司2025-2027年明台电站建筑物零星维修工程 |
明台电站水工建筑物维修,对建筑物安全防护进行升级加固。主要包括明台水电站建筑物消缺,改善厂房和厂区办公楼、中控室、开关站的排水系统,对建筑物漏水等进行整治,对生产配套设施缺陷进行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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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公司2025-2027年各电站库面漂浮物清理打捞工程 |
涪江公司所属电站(水牛家、自一里、木座、阴坪、古城、红岩)库面漂浮物清理打捞,主要包括坝前漂浮物及拦污栅清理。坝前漂浮物打捞主要采取人工打捞的方式,拦污栅清理由发包单位员工操作拦污机,承包单位只负责清理拦污栅上的附着杂物。对打捞或清理上岸的漂浮物转移到政府指定的垃圾场合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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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公司2025-2027年明台电站坝前漂浮物清理打捞工程 |
明台电站坝前漂浮物清理打捞,主要包括拦漂浮桥前漂浮物打捞和拦污栅清理。拦漂浮桥前漂浮物打捞主要采取人工打捞的方式,拦污栅清理由发包单位员工操作拦污机,承包单位只负责清理拦污栅上的附着杂物。对打捞或清理上岸的漂浮物转移到政府指定的垃圾场合规处理。 |
2.3计划工期
第Ⅳ标段:计划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水工零星维修业绩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同时至少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电站库区浮渣打捞或河道疏浚(清淤)业绩1个。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反映合同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或结算报表影印件(审批页)等。(注:一个业绩同时包含水工零星维修、电站库区浮渣打捞(或河道疏浚(清淤)工作内容),也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上述业绩需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水利工程专业)证书,担任过不少于1个水工零星维修或库区浮渣打捞或河道疏浚(清淤)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