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2024年热电中心粉煤灰接收与处置外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化工基地一号)热电中心区域内,装置区域内设置4×480t/h锅炉,锅炉配套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以一台炉为一个单元,每一个单元设一套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
锅炉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灰库储存、汽车转运方式。整个系统采用程序控制,即可连续运行,也可间歇运行。因储灰库距离偏远并考虑到季节因素、综合利用等因素、外部运输条件复杂因素,灰库共设3座混凝土结构灰库,1座粗灰库、1座细灰库、1座新建灰库。每座灰库直径12m,高14m,有效容积约1530m3。各灰库零米均设有行车道路,卸料操作室在5.3m。粗灰库、细灰库及新建灰库5.3m运转层各布置1台干灰散装机、1台灰库气化风加热器。
锅炉粉煤灰产生量约20万吨每年,需从灰库装车、运输,并卸放至专业处置场所进行综合利用。
2.1.2 招标范围:热电中心锅炉粉煤灰装车、运输,并卸放至专业处置场所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场所为密闭粉煤灰库或密闭粉煤灰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但必须保证粉煤灰处置合规合法)。主要包括1)对灰库及周边卫生清理;2)粉煤灰装车、运输、接收和处置;3)灰库事故排堵等与本项目相关事宜;4)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描述。
粉煤灰产生量约20万吨每年(具体数量按照实际产生量计算)。
2.1.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以甲方承办部门通知为合同开始履行日期。
2.1.4服务地址:包头化工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灰或灰渣处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