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2024-2025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安徽公司2024-2025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报价包含包装、运输、卸货等一切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采购的脱硫石灰石粉招标范围如下表:
公司名称 |
数量 |
招标合同有效期 |
合肥公司 |
50000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马鞍山公司 |
15200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铜陵公司 |
3000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2 其他:2.2.1石灰石粉数量为估算值,具体以实际为准,结算以实际过磅单为依据。
2.2.2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3投标人供货及运输能力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若出现因石灰石粉供货原因导致招标人机组脱硫系统异常,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法律维权索赔,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2.2.4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应立即组织生产,根据招标人的生产需求或招标人通知的需求量,按时将石灰石粉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粉或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或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检验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关键技术响应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