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2: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3:南露天煤矿现场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数量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 |
主要指标 |
2 |
0754-244468478645/02 |
平地机-扎哈淖尔煤业 |
2台 |
1000元人民币或130美元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
3 |
0754-244468478645/03 |
平地机-内蒙古电投能源 |
2台 |
1000元人民币或130美元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八章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1.法人地位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代理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人独立订立外贸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
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应提供知名银行出具的2024年01月份以后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上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向前顺延一年)
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的标准认证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5.业绩
1)投标设备为成熟的定型产品。
2)具有国内北方寒冷地区买方类似矿山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10台及以上投标设备(含投标设备同系列同级别产品)的成功运行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首页、产品信息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提供投标设备印刷版产品手册)
3)提供最终用户使用证明扫描件(最终用户使用证明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盖章)。
6.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该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人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描述。
7.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保障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描述。
8.其他要求
所投标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交货的货物,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注册的公司,且投标货币为外币。
所投标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交货的货物,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公司,且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