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京能锡林郭勒盟特高压外送新能源三期40万千瓦项目I标段EPC陆上风电总承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本标段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设计优化、竣工图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2)本标段工程设计、建筑、安装;
所有设备(除招标方采购的风机、塔筒、叶片、锚栓等)及材料采购和供应,包括全部工程的地基处理方案的设计、试桩、材料采购、施工、原材及工程检测试验、沉降观测、桩基检测(其它建筑工程检测试验由招标人单独招标);
施工降排水等。
(3)项目永久供水、供电、网络、通讯、道路、安防工程等施工辅助工程的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以及工程施工。
(4)全部设备的监造、采购、催货、二次倒运(包括牵引);
原材及工程检查试验、工程验收、工程保险、质量缺陷修补和质保期服务,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5)全部设备和材料的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接卸、验收、仓储保管,垃圾清运;
投标人负责招标方采购的风机及塔筒等设备的运输保障(包括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接卸、验收、仓储保管,垃圾清运,并设置可存放不少于5台风机叶片及塔筒等场地,并负责至吊装机位点的运输;
(6)风机及箱变基础、风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的征地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投标人负责开工后临建设施及临时征占土地手续、补偿费,永久征地及临时征地的植被恢复费及协调费等。
(7)箱变按国家、行业最新规范设计永久性铁艺围栏(含出入口门),围栏基础采用混凝土支墩,围栏型式经招标方批准。
(8)完成工程建设期相关的合规性手续办理:工程验收、质监验收及档案等各专项验收。
(9)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能力评估;
(10)负责本项目40万新能源Ⅰ、Ⅱ、Ⅲ、Ⅳ标段环保、水保三同时方案的编制、监
理、监测和验收。
(11)技术监督服务咨询;
工程保险、地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技术服务(如涉及)、电力质监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2)消防设计、施工,配合升压站标段完成消防验收备案、取证。
(13)项目调试: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包括整体和对端联调、定值计算、启动试
运、性能试验及验收(包含特项试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设备厂家培训、移交生
产、性能质量保证等全部工程。
(14)要求必须在现场设置办公室,并在现场办公;
现场设置的生活临建设施,布置方案应经招标人同意。
现场任何工作都应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特别说明:
(1)招标范围内的风电主机和塔筒及附属设备由招标人采购,卸车及施工等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办理其他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地租
地、设备临时存放场地、草地补偿费、草地植被恢复费及协调费等临时用地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
(3)风机机舱至塔底电源柜、塔底控制柜等塔底柜的电缆、光缆、桥架由招标人提供。
(4)甲供设备道路通行保障分界点:分界点以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至冀东水泥厂乡道处(乡道水泥路)进入风电场各路口为分界点,乡道路分界点之前的道路修路及清障工作(为满足大件运输的改造、修整、补偿等一切工作及费用)由风机厂家负责,乡道之后进入风电场内的道路修路及清障工作(为满足大件运输的改造、修整、补偿等一切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风机设备到达现场后,出现因天气、村民阻工等因非招标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压车时间超过2个自然日,从第3日开始,投标方每日支付1000元/辆押车费,此项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5)本风电场标段范围内所有风机吊装平台、检修道路和集电线路等占地边界设置不间断草原钢丝围栏,根据通行要求设置栅栏门,确保与牧民草场有效隔离。
(6)除上述已明确的必需手续外,其他为保证机组顺利投产的所有手续均由投标方负责。
工程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I标段EPC陆上风电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同时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累计总容量1000MW及以上的陆上风电EPC工程总承包完工或在建业绩,至少有一个项目规模不小于300MW项目。
(1)在建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签字页等)。
(2)已投产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签字页等),工程竣工报告或投产证明。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具有1个3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提供项目完工等相关证明材料,需体现人员和项目的关联性。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相关专业注册证书,具有1个3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提供项目完工等相关证明材料,需体现人员和项目的关联性。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类)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应具有1个投产300MW或以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提供项目完工等相关证明材料,需体现人员和项目的关联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28日16时 至 2024年09月02日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