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黄陵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技术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黄陵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陕西黄陵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技术优化(EPC)工程。厂址地处黄陵县店头镇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4.0km处,位于黄陵县城西北直线距离约21.0km处。厂址东、西、北三侧皆为沮河河道及黄畛公路,厂址南侧距矿区铁路约1.0km。厂址东侧距1号矿井工业场地约1.5km。
招标范围:陕西黄陵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技术优化(EPC)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增设预处理工艺及缓冲水箱;2)增设三效闪蒸系统备用热源;3)增设高温旁路烟道蒸发旋转雾化工艺。工作范围包括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技术优化(EPC)项目以内且能满足本工程及原脱硫废水零排放三效闪蒸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须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及材料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等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及检查、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通过竣工验收等全阶段所有工作。
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调试交付止,总工期为10个月。其中第一套装置9个月完成调试;第二套装置10个月完成调试;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系列)的优良标准;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系列)》的规定进行了工程质量评价,且质量评价总得分92分及以上;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白石村;
最高投标限价:209035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黄陵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技术优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陕西黄陵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技术优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3项燃煤火力发电厂3t/h及以上脱硫废水零排放高温旁路烟道蒸发旋转雾化工艺EPC工程投运业绩(若为改造项目,每项业绩必须包含完整的上述系统)。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技术协议扫描件,合同和技术协议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复印件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设备技术参数等信息。投标方须提供合同用户盖章或签字的用户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资料)。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需在所提供资料中标注出符合要求的相关参数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4、信誉要求(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5、其他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或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2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