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武口热电#1、#2机组供热期20%深调能力认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现装机2×330MW亚临界间接空冷供热机组于2010年建成投运。汽轮机采用上海电气集团生产的CZK330—16.67/0.4/538/538型亚临界蒸汽参数、单轴、一次中间再热、双缸双排汽、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锅炉采用型号为SG—1165/17.5—M743,上海锅炉厂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锅炉采用:单炉膛∏型布置、平衡通风、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四角切向燃烧、直流燃烧器摆动调温、全钢构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干式固态连续排渣;发电机-主变压器采用单元接线,包括发电机、主变、厂高变和励磁变,发电机为上海电气集团生产的QFSN-330-2型汽轮发电机组。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于2023年1月完成30%深调能力认证工作。#1、#2机组于2023年完成汽轮机低压缸零出力供热能力提升灵活性改造,目前具备供热期20%深调能力且于2023年1-2月实际参与20%深调。为确保大武口热电公司#1、#2机组供热期20%深调能力达到认定要求,决定对#1、#2机组进行供热期20%深调能力试验认证工作。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服务范围包括大武口热电公司#1、#2机组供热期20%深调能力达到认定试验要求,并按照 西北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1、#2机组相应试验,出具相应试验报告;当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认证要求时,应现场立即提出指导性意见,调整优化立即进行第二次验证试验,如不能,则与招标人意见达成一致后,在验证试验报告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所有相应的试验认证资料及服务,保证认证工作顺利通过。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计划服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若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电网协调、工作组认定过程、设备原因等导致认定工作延迟,可在原协议对应时间内进行相应的延长,当具备试验条件时,必须在四个月内完成试验。
2.1.4服务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热电公司生产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试验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0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