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一期工程智慧工地集控中心采购现进 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陆丰一期工程智慧工地集控中心采购
实施地点:陆丰项目现场
其他说明:本次招标为“总价”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陆丰一期工程智慧工地集控中心项目,主要包含 6 个子系统,分 别是大屏幕显示系统、高清信号处理系统、音频扩声系统、智能控制管理系 统、视频会议系统和配套辅助系统。
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3. 投标人资格
3.1 一般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1.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 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1.5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 遭 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3.1.7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 案“黑名单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 解除冻结的)。
3.1.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 品授权,授权文件产品清单与投标产品清单必须一致;供货时需出具原 厂提供的原厂出货证明。
3.2.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 颁发的 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内。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 时 间 内 进 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