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25-2027年度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安保管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情况:
1.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内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属下的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等共15家单位所属的厂区和办公场所等区域的安保服务工作,安保人员配置总人数为198人。
2.项目计划服务期:项目承包期限为30个月。合同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期内按照1+1.5的模式确定实际的服务期,即:将合同期分为1个年度和1个1.5年度区间,在第一个年度的第10个月之前,由广州发展组织各单位分别对承包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若考核及格,则顺延至下一个合同区间;若考核不及格,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3.项目地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黄阁场站安保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南沙板头灰场安保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板头村得意电子厂斜对面;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小虎岛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小虎岛产业园,其他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四、采购限价:
本项目含增值税采购限价为人民币 3326.00万元(含增值税率6%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增值税采购限价为人民币3137.00万元。含增值税总价或不含增值税总价对应高于采购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响应。
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分公司响应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响应人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 ②持有广东省或其他省份、直辖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取得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扫描件)。
3.响应人业绩要求:响应人至少提供1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止已经完成或正在提供服务,且服务期已满一年的保安服务点,该保安服务点的保安人员配置不少于60人的业绩;
注:(1)必须是专业保安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响应人与委托方签订的保安服务项目合同(含有保安工作内容的物业服务项目或其它非保安服务项目不计算业绩);(2)分公司响应的,只认可分公司的业绩;(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服务期页、保安人数页、签字盖章页等页面)扫描件。若合同对保安人员数量未作约定的,须补充提供委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个产业园区、同一个厂区、同一个集团公司、同一个单位系统的服务点受托人分别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若响应人提出属于同一个服务点的,需由响应人提供相关的书面文字说明后方可认定为1个保安服务点,保安人员数量按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保安服务人员总人数计。
4.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前1个月(不含公告发布当月)在响应单位投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5.响应人已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的内容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 日17时00分
二、项目情况:
1.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内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属下的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等共15家单位所属的厂区和办公场所等区域的安保服务工作,安保人员配置总人数为198人。
2.项目计划服务期:项目承包期限为30个月。合同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期内按照1+1.5的模式确定实际的服务期,即:将合同期分为1个年度和1个1.5年度区间,在第一个年度的第10个月之前,由广州发展组织各单位分别对承包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若考核及格,则顺延至下一个合同区间;若考核不及格,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3.项目地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黄阁场站安保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南沙板头灰场安保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板头村得意电子厂斜对面;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小虎岛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小虎岛产业园,其他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四、采购限价:
本项目含增值税采购限价为人民币 3326.00万元(含增值税率6%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增值税采购限价为人民币3137.00万元。含增值税总价或不含增值税总价对应高于采购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响应。
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分公司响应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响应人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 ②持有广东省或其他省份、直辖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取得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扫描件)。
3.响应人业绩要求:响应人至少提供1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止已经完成或正在提供服务,且服务期已满一年的保安服务点,该保安服务点的保安人员配置不少于60人的业绩;
注:(1)必须是专业保安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响应人与委托方签订的保安服务项目合同(含有保安工作内容的物业服务项目或其它非保安服务项目不计算业绩);(2)分公司响应的,只认可分公司的业绩;(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服务期页、保安人数页、签字盖章页等页面)扫描件。若合同对保安人员数量未作约定的,须补充提供委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个产业园区、同一个厂区、同一个集团公司、同一个单位系统的服务点受托人分别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若响应人提出属于同一个服务点的,需由响应人提供相关的书面文字说明后方可认定为1个保安服务点,保安人员数量按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保安服务人员总人数计。
4.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前1个月(不含公告发布当月)在响应单位投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5.响应人已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的内容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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