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镇东北侧 25km 处,场址东距民勤县68km, 南距金昌市78km。风电场界于东经 102°38'16"~102°41'12",北纬39°05'352"~39° 08'13"之间。风电场区地形地貌类型由沙漠、低山丘陵和平原三种基本地貌组成。本项 目规划容量 50MW,建设 10 台 5MW 风电机组,计划于 2025 年建成投运。
2.1.1 风资源条件
本工程 0001#测风塔代表年 100m 高度年平均风速为 5.83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223W/m² ; 风向风能分布较为集中;风速日内变化幅度相对较大;根据《风电场工程风 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31147-2018)风功率密度等级评判标准,本风电场 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1 级,属于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区域。
2.1.2 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周边交通便利,场址区附近与民西公路、省道 S212 相通,对外交通便利。场 内原有部分道路路面狭窄、转弯半径较小,难以满足施工期以及运行期交通运输要求, 需要对该部分道路进行改造施工,技术标准按国家厂矿四级道路标准执行。
2.1.3 接入系统条件
本工程规划建设风电容量 50MW,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风电场以 2 回集电线路接 入配套新建的 110kV 升压站,经 110kV 主变升压后,接入 330kV 独青山变电站,线路长 约 35km,导线选用 LGJ-2×300。110kV 升压站内新建一台 50MVA 的主变压器,110kV 接 线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接线方式。
2.1.4 工期计划
总工期为 10 个月,暂定 2024 年 9 月 30 日开工建设,2025 年 7 月 30 日具备全容量 并网条件,202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
通知为准)。
2.1.5 主要工程量
本风电场装机规模为 50MW,安装 10 台单机容量为 5.0MW 风力发电机,风电机组接 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进行第一次升压,箱变采用国产华式箱变,容量为 5250kVA,经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的输电方式,每条集电线路 采用架空线路;箱变与风机之间采用电缆直埋,集电线路终端塔由电缆引下接入升压站。 规划 35kV 集电线路 2 回,集电线路总长约 11.7km,全线共需自立式铁塔 53 基。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本次招标范围含风电场(包括检修道路)、储能系统 及其配套水保、环保等附属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 验收及征地等(含升压站设计及合规性手续办理,不含升压站内设备采购、施工及并网 手续等)。招标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并网前完成国土部门批复的征地及土地使用权文件;升压站进站道路、风电 场道路等需办理永久用地手续或取得政府合法用地文件的办理;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规性手续办理;取得土地证、房产 证等合规性证件;
(2)全阶段环保监测、监理、环保专项验收及备案、全阶段水保监测、监理、水 保专项验收及备案、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土地复垦方案批复及验收;
(3)项目勘察设计(含风电场、储能系统及升压站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含竣工 地形图测量等));
(4)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其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塔筒(含锚栓)采购方式为 甲定乙采,由发包人根据国家电投集中招标结果选定,其实际成交价格平移至合同总价 中;
(5)所有建安工程施工及配套水环保工程施工;
(6)所有验收:风机设备、箱变及集电线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健康、档案、消 防、竣工验收等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 直 至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工程验 收报告、风机及箱变设备试验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吊装前施工前质量监督检查报 告、风电场首批风机并网前质量监督检查报告、风机试运行结论的意见书、箱变投运前
优化试验报告、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报告、风机平台接地电阻报告、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 条件验收备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箱变、电缆等重 要设备物资的品牌应在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的合格名录内;
(7)工程所有对外关系处理;
(8)满足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集控及安全监测要求;
(9)生产准备相关工作:风机、道路、风场区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示标牌,按 照国家电投及五凌公司最新标准执行;风机、箱变围栏制安等;
(10)具体工程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中标单位与项 目公司民勤县凌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2023 年)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规模的 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验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2023 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 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能力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 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有效投标资格的一级注册 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证,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 盖章的社保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近 5 年(2019-2023 年)具有从事类 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投运业绩。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设计负责人: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7.2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 明),且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 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职称证和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
3.9.2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