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72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风电场项目位于天津市辖区大港太平镇东大苏庄农场,风场面积约11k㎡。项目规划容量72MW,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6MW的风力发电机组。
根据本项目风机分布情况,单回路输送容量和升压站位置,对12台风力发电机组进行了分组,每组对应一回35kV集电线路。全场集电线路共分3个回路,每回路最多连接4台风机。各台风力发电机组所发电力汇流后,接入电缆送电线路送入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直埋敷设至升压站电缆沟处,然后沿电缆沟进入35kV配电室进线柜。本标段集电线路场区配电工程共连接12台风电机组,本标段35kV电缆路径长度22.981km。直埋敷设35kV电缆总长度为25.929km。
2.1.2招标范围:场区配电工程(包括电力电缆埋设、通信光缆的埋设,通信光缆的二次搬运,光缆附件的采购,光缆终端的制作、熔接、安装、测试等;风机内部、中控室内部光缆连接;电缆走廊及施工便道修筑;风电机组35kV箱式变压器高压侧至相邻35kV箱式变压器高压侧的电缆段,35kV箱式变压器高压侧至升压站的电缆段直埋电缆线路施工)及涉及的临时征地、阻工协调、水保环保措施、道路及周边环境恢复等,严格按照《龙源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规范要求开展场区配电工程施工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明确的时间为准。
2.1.4质量要求:(1)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实现工程及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2)不发生质量事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四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或光伏项目(35kV及以上场区配电或35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风电或光伏项目(35kV及以上场区配电或35kV及以上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