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练登大沟排土场设计容积1.29亿立方(松方),占地约139.99ha,合计约2099.85亩,排土场堆置总高:410m,排土场等级为一级,排土场建成后可满足矿山生产期剥离废石的堆存需要。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
2.1项目名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
2.2项目类型:工程类
2.3项目概况: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位于兰坪县金顶镇练登村北侧练登大沟内,属于典型的沟谷型排土场。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拦挡坝、谷坊坝、2760m排水凌体、场内滑坡坍塌治理、排洪明渠、盲沟、淋滤水池、调洪区挡墙、排洪隧洞、截洪沟、道路、排土场防渗及排土场清基等。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街道办
2.5招标范围: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5#排废道路、3#拦挡坝、拓宽改造道路等工程施工。
2.6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4#排废道路、3#拦挡坝及拓宽改造道路施工2025年3月30日之前完成;5#排废道路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75%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的,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矿山道路(或尾矿库或尾矿坝或拦挡坝等)施工业绩。下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详见附件)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连续12个月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2)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15 14:00至 2024-10-26 17:00(北京时间)。
本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练登大沟排土场设计容积1.29亿立方(松方),占地约139.99ha,合计约2099.85亩,排土场堆置总高:410m,排土场等级为一级,排土场建成后可满足矿山生产期剥离废石的堆存需要。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
2.1项目名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
2.2项目类型:工程类
2.3项目概况: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位于兰坪县金顶镇练登村北侧练登大沟内,属于典型的沟谷型排土场。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拦挡坝、谷坊坝、2760m排水凌体、场内滑坡坍塌治理、排洪明渠、盲沟、淋滤水池、调洪区挡墙、排洪隧洞、截洪沟、道路、排土场防渗及排土场清基等。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街道办
2.5招标范围: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5#排废道路、3#拦挡坝、拓宽改造道路等工程施工。
2.6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4#排废道路、3#拦挡坝及拓宽改造道路施工2025年3月30日之前完成;5#排废道路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75%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新增排废道路及3#拦挡坝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的,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矿山道路(或尾矿库或尾矿坝或拦挡坝等)施工业绩。下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详见附件)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连续12个月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2)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15 14:00至 2024-10-26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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