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灰渣综合利用磨细设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位于黄陵县店头镇白石村,东侧紧邻店头电厂一期,项目用地约540亩,机组选用2台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采用煤电一体化模式建设,同步建设除尘、脱硫及脱硝等环保设施。
2、招标范围:提供1套功能完整的满足技术要求的分选磨细系统设备。分选磨细系统:本系统从原灰散装库(磨头仓)下卸料口法兰开始,至磨尾装车仓(成品库)入口截止,并包括分选粉机至成品灰库斗提机入口前的输送斜槽:包括磨尾斗式提升机、高效动态选粉机、布袋收尘器(收集成品用)、离心风机(动态选粉机用)、入磨物料计量秤、球磨机、磨机稀油站、磨尾除尘器、真空压力释放阀等所有设备、管道、阀门、平台、钢架、扶梯、支吊架、各种附件及与整套系统功能相配套的各种仪表和就地控制设备的设计和供货。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货。
4、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车板交货;
5、质保期:从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或由于需方原因导致合同设备未能如期进行初步验收时,为自供方发运的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货物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6、最高投标限价:1980.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企业,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应至少具有2套国内火电厂粉煤灰磨细设备成套供货的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
(2)至少具有1套国内(磨细处理量不小于50t/h)火电厂粉煤灰磨细设备运行1年以上业绩,(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用户证明为准)。
3、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