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鹤山光缆、江海管道大修整治。
1.1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 不含税预算 实施地 标段划
项目名称 内容 完成时间
号 (万元) 点 分
鹤山分公司S270跨区光缆(宝丰
1 2024年中国电 114
新城至平岭段)
信江门分公司 合同签订
大修整治 不划分
鹤山光缆、江 江门市 后6个月内完
标段
海管道大修整 成。
江海分公司管道
2 治 30.2
大修整治
合计 144.2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1.4保修期: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144.2万元(不含税),其中鹤山部分为114万元,江海部分为30.2万元(江海管道维修部分为20.2万元,顶管类部分为10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具体详见附件一。
1.参选人资格要求1.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1.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有城乡建设厅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1 年9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管线维修。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
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
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1.5项目团队要求(1)参选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参选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3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2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同时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3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4)至少配备16名的施工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同时提供施工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3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5)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对应负责地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1.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9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18)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3.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2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