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 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厂前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以煤直接液化、煤制甲醇、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MTO和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为主线,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生产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和化工新材料;在保障 安全的同时,构建煤基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打造 榆林“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绿色示范基地。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液化、煤气化、甲醇合成、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MTO、聚烯烃、聚碳酸酯和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三十余套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必要的厂外工程等。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为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厂前区生产指挥大楼及车库、中心化验室及环境监测站、综合服务中心、厂前区制冷换热站、消防/气防站及训练场、控制中心、档案室、广场、道路及绿化、厂前区围墙及大门、及配套设施等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作。(注:含检维修厂房区域和备品备件区域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合同签订后30天内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到位,并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0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书、其他专项计审查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60天,提交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00㎡以上中心控制室(或指挥中心、控制中心、运行中心)业绩和5000㎡及以上实验室(或化验室、试验中心)类业绩各1份(若合同业绩中未体现具体面积等要求,可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盖章版的用户证明或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业绩要求为施工图设计或EPC总承包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建筑工程师证书(一级),且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或总投资额,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总投资额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出具中标后不更换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