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天津海运 25轮船舶配员服务外包(内贸)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天津 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运”) 为 部分沿江沿海电厂和集团煤炭经营分公司提供电煤保供运输服务。天津海运现拥有17艘船舶,98万载重吨。现结合公司实际生产要求,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符合要求的船员公司为天津海运所属“ 25轮”提供船舶配员(内贸)服务。
2.1.2招标范围: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聘符合要求的船员公司为天津海运所属“ 25轮”提供船舶配员(内贸)服务。
2.1.3服务地点:“ 25轮”船上。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涉及船管船员交接,服务期限首尾交接时间允许增或减各一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或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以整套派员形式派出的船舶载重吨在4万吨(或船舶总吨2.5万)及以上的内贸沿海航线海轮船员合同业绩2套(1艘船舶整体派员视为1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未体现船舶载重吨或船舶总吨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拥有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有海轮船员(自有船员认证标准:截止到投标截止日,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投标人已为其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及以上)不少于500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派遣的每船任职党员至少3人,其中至少2名为管理级船员,且船舶两长(船长、轮机长)至少有1人为党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派员的船舶未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级以交通运输部《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规定为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