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 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纳税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建设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配套开发固原市南湾、炭山两处矿区,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设施、铁路专用线、分布式光伏及风电,同时向园区周边及固原市供汽、供热,具备供气、供水、供电、供氢、供氮、固废等输送条件。
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东距甘肃环县约110km,西距甘宁边界约57km,南距固原市约23km,北距中卫市约169km,距宝中铁路三营站13.97km,距固原六盘山机场约14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06°15′,北纬36°18′,厂区占地面积51.97hm2。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纳税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税务代理服务和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
2.1.3.1税务代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即从2024年起至项目投入使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期申报完成。
2.1.3.2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服务期限:从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即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投入使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期将三类专用设备涉税优惠事项申报完成。
2.1.4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六盘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税务师执业证书,应提供资格证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