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基于氯乙烯废水处理装置的研究与示范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运行部氯乙烯装置精馏工序将含有氯乙烯单体的废水输送至带有热水夹套的排水罐内,将气态氯乙烯单体回收至残液塔,含氯乙烯废水由人工定时排放至有机污水井。机前产生的含氯乙烯冷却水经集中收集后定时排至有机井,精单体贮槽生产运行中物料带水、冬季设备管道伴热蒸汽冷凝水等产生废水,排至有机井,最终排放至污水处理工序。
聚合装置原有废水汽提单元,是在原有聚合釜冷水入料的基础上建设的,2009年聚合釜热水入料技术改造后PVC树脂产能由10万吨/年提高至12万吨/年,现有废水汽提塔处理能力低,不能满足实际产生废水处理量,且废水冷却器为盘管式冷却器,管径过细造成冷却器经常堵塞,特别是冬季间断开车,冷却器堵塞频繁,检维修费用高,蒸汽消耗量大,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废水中含有聚合未反应完全的各种助剂不能有效去除,异味较大,对环境影响较大。聚合体系中反应结束后去离子水最终通过浆料离心沉降形成离心母液,而母液则是直接排放到废液池中,以离心母液废水的形式当三废排放处理,不仅浪费了水源而且也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研究一套对氯碱运行部氯乙烯装置、聚合装置产生的含氯乙烯废水进行自动收集、自动输送、自动化处理装置和一套离心母液废水回收过滤处理冲洗系统,其中,氯乙烯装置主要研究对产生的含氯乙烯废水的收集、自动输送至聚合装置废水槽,汇聚聚合装置产生的含氯乙烯废水进行下一步处理。在与现场原有装置进行充分利用、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拆除原有废水汽提塔、盘管式冷却器等设备设施,采用新型废水汽提塔,将废水槽内含氯乙烯废水(目前统计氯乙烯装置含氯乙烯废水量约为0.5t/h,聚合装置含氯乙烯废水量约为3.5t/h,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设计处理能力的条件)进行汽提脱气,回收含氯乙烯废水中的氯乙烯单体至氯乙烯装置水碱洗工序,使废水中的VCM浓度由1500mg/L左右降至0.5mg/L,去除异味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工序。处理后的母液水出水COD值降低到20mg/L以下,达到原水的水质标准,用于聚合釜出料冲洗和汽提塔喷淋使用,达到节能的目的。减少新鲜脱盐水的使用,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废水的排放,缓解污水处理压力,降低污水处理费用,保护环境。
含氯乙烯废水收集、处理自动控制装置和离心母液废水回收过滤冲洗系统,需上传至原有的DCS控制画面,实现自动化控制。
2.1.2招标范围: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基于氯乙烯废水处理装置的研究与示范项目招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研究一套对氯碱运行部氯乙烯装置、聚合装置产生的含氯乙烯废水进行收集、自动输送、自动化处理装置,主要研究对产生氯乙烯装置的含氯乙烯废水的收集、自动输送至聚合装置废水槽,汇集聚合装置产生的含氯乙烯废水进行下一步处理。在与现场原有装置进行充分利用、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拆除原有废水汽提塔、盘管式冷却器等设备设施,采用新型高效汽提塔,将废水槽内含氯乙烯废水(目前统计氯乙烯装置含氯乙烯废水量约为0.5t/h,聚合装置含氯乙烯废水量约为3.5t/h,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设计处理能力的条件)进行汽提脱气,回收含氯乙烯废水中的氯乙烯单体至氯乙烯装置水碱洗工序,使废水中的VCM浓度由1500mg/L左右降至0.5mg/L,去除异味。
含氯乙烯废水收集、处理自动控制装置,控制信号需通讯至DCS控制室原有控制系统,包括系统扩展、扩容、组态等内容(如需),实现自动化控制。
将氯碱运行部聚合装置离心母液水经过多层次梯级过滤技术处理,处理后的母液水用于聚合釜出料冲洗、汽提塔喷淋冲洗、离心机冲洗时替代目前使用的新鲜脱盐水,节约水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废水的排放量,缓解污水处理压力,降低污水处理费用,保护环境。
根据项目实施结果,出具设计图纸,至少申报一项发明专利、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为招标人)及发表一篇国内专业期刊的论文,申报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合同生效6个月内根据进度计划完成全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内完成专利申请及论文发表。
2.1.4服务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运行部。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技术文件
2.4 项目总工期:同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