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中水管线及沿线树木移植施工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是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已运行多年的世界首套煤制烯烃示范装置基础上实施的升级示范工程,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并获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
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北与煤制烯烃一期工厂相连。本项目采用粉煤加压气化工艺,经变换、净化、硫磺回收、甲醇合成,制取200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之后通过甲醇制烯烃、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工艺加工生产75万吨/年聚烯烃产品。
本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热电站(一期改造)、循环水场、化学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换热站、卸储煤、全厂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改扩建)、全厂总变及装置变电所、全厂给排水管网、烯烃罐区、液体汽车装卸栈台、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电信及总图运输等。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区神华科技园1号。
2.1.2招标范围: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中水管线及沿线树木移植施工工作。
其范围为:
(1)投标人负责从包头化工净水厂敷设一条DN700管线(螺旋缝埋弧焊钢管),途经厂前区5a号路西侧绿化带、2号路北侧绿化带、1号路西侧绿化带到新老化学水装置,全长约2.8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
(2)投标人负责移植管道敷设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的树木及绿化,树木移植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负责恢复管道敷设施工过程中破坏的道路、变压器等设备设施。
2.1.3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划为一个标段。
2.1.4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118天(日历天数),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5月31日(其中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月9日树木移栽施工,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5月31日管道施工,其他为冬休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工期及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业绩其中之一:
(1)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且以均已中交(交工)一年及以上。
(2)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地下管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且均已中交(交工)一年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中交(交工)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招标人不是最终用户,合同招标人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注:合同中无法体现的内容在用户证明中体现也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招标人不是最终用户,合同招标人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21〕40 号文中对手写签名、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要求及其他电子证书的使用要求)。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项目经理经历;或者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地下管网工程施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企业(或化工项目)的装置安装工程施工或地下管网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的业绩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姓名,须提供业绩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安全负责人(安全经理):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安全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施工负责人(施工经理):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施工经理)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如提供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21〕40 号文中对手写签名、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要求及其他电子证书的使用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2)投标人拟任施工负责人(施工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企业(或化工项目)的装置安装工程施工或地下管网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施工负责人(施工经理)的业绩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施工经理)姓名,须提供业绩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施工经理)及单位名称)。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2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8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