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招标文件。
2.1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贵州金元水电集控中心智能一体化管控平台 |
1、承包人应提供全新的、完整的、成套的实时生产大区设备(I区)、非实时生产大区设备(II区)、生产管理区设备(III区)、管理信息区设备(IV区),且包括系统集成设计、设备、软件及材料采购、制造以及出厂前的预装配、试验、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通过验收、培训服务及相关系统功能开发、联调等。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一体化管控平台、一体化管控平台计算机监控系统模块、一体化管控平台电能量系统模块、一体化管控平台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系统模块、边平台(远程运维诊断系统)接入至一体化管控平台(含边平台系统软件系统部署于超融合服务器集群)、超融合系统(软硬件设备)、综合展示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应系统功能开发。承包人供货范围详见技术部分; 2、承包人负责贵州金元23座水电站、2座水光互补光伏电站相关业务接入至贵州金元水电集控中心、负责将相关数据接入至贵州省中调和6个地调、负责将相关数据接入至贵州金元运营监管平台及国家电投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及其他系统通讯调试。具体详见技术部分。 |
本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到货, 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完成首座试点电站的接入及调试工作,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电站的接入及调试工作。 |
1000 |
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贵州金元水电集控中心智能一体化管控平台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具有设计、开发与招标产品相同的智能一体化管控平台的厂家(公司),同时提供投标人使用的平台软件系统,必须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换证期间,须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1.3软、硬件设备应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其中硬件设备包括各类服务器、工作站、网络及安全设备,软件包括数据库、操作系统、中间件,以上软硬件设备及系统均应满足国产自主可控。 2.安全要求: 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 人身死亡事故。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2个总装机1000MW及以上水电集控中心一体化管控平台系统业绩(需提供项目的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4.项目经理要求: 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2个总装机1000MW及以上个水电集控中心一体化管控平台系统业绩,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项目主要调试阶段项目经理应在项目现场。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