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远海航运内河船舶编队航行技术及应用示范项目配套船舶改造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智能是航运业发展的新趋势,智能航运带来的降本、增效和安全效益为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发展智能航运,提升航运全要素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并促进劳动从业者与先进装备系统的优化融合,是形成航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路径,也是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2019年交通运输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发布了《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未来30年发展智能航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
2023年11月, 远海航运有限公司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内河船舶编队航行技术及应用示范”获得科技部立项批复,项目以打造标准、技术、装备体系为目标,利用长期航行在相对固定航线的大型散货船舶,采集航行环境数据和船舶自身的运行数据,并基于数据、经验和知识,构建货运船舶智能航行的数据资源空间,形成智能航行的时空数据底座,从而支撑模型、算法、装备、系统的研发和应用,为船队集约化运营奠定基础。本项目是 远海航运有限公司针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配套项目,旨在支撑完成“内河船舶编队航行技术及应用示范”任务,实现货运船舶的智能化示范航行。
2.1.2招标范围: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群体感知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理论方法,开展智能船舶船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以及重要装备系统试制,完成10艘船舶(单船)自感知设备实施,建设1座船舶(船队)赛博航行系统(含1座船舶视景仿真系统和1座船员培训系统),形成1个船舶(船队)智能控制与运营集成平台,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任务开展和实船验证提供基础条件。
2.1.3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1.研究内容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内河船舶编队航行技术及应用示范”项目任务书要求,拟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群体感知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理论方法,开展智能船舶船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以及重要装备系统试制,具体包括:
(1)船舶(单船)自感知设备。基于卫星通信链路实时传递的传感器数据,实现对机舱设备及能效的远程故障诊断和智能监测分析,须在10艘船舶建设机舱数据自感知系统和智能能效管理系统,并升级相应的岸端数据处理能力。
(2)船舶(船队)赛博航行系统。建设船舶视景仿真系统和船员培训系统,具备多种航线模式下的船舶系统综合仿真、评估和验证能力。其中,硬件部分具体包括:驾驶舱、视景显示、模拟驾控台等内容;软件部分具体包括:综合任务调度、船舶仿真信息动态管理、船舶环境感知仿真及综合验证评估等模块。
(3)船舶(船队)智能控制与运营集成平台。建设岸基智能控制与运营中心,建设船舶(船队)运营监测系统,改造一艘神华5系船舶使其具备遥控驾驶能力,并升级船舶驾驶舱大屏综合展示系统,集成形成船舶(船队)智能控制与运营集成平台,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开展的船舶编队航行架构体系、气象灾害风险辨识与预报预警、航行决策与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提供应用验证和数据融合处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以上内容的技术研究、软硬件供货、安装、调试、上线应用,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持(维护)、技术指导、培训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
2.预期目标
(1)完成10艘船舶(单船)自感知设备实施及相关系统升级改造;
(2)建设1座船舶(船队)赛博航行系统(含1座船舶视景仿真系统和1座船员培训系统),包括船舶视景仿真系统和船员培训系统;
(3)建设1座船舶(船队)智能控制与运营集成平台,包括1座岸基智能控制与运营中心, 1套船舶(船队)运营监测系统,改造一艘 5系船舶使其具备遥控驾驶能力,并升级船舶驾驶舱大屏综合展示系统;
(4)形成不少于20项(发明专利、学术论文等)重要知识产权;
(5)培养一批高等级专业技术人才。
2.1.4项目总工期: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终验。
2.1.5服务地点:北京、天津、武汉、海口及必要的 内部码头,国能航运公司所属船舶。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4 项目总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计划任务书起始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家级(国家部委)及以上交通研发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计划任务书扫描件须至少包含:计划任务书起始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正高级职称证书。(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家级(国家部委)及以上交通研发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扫描件,若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