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电厂2025年度机组炉渣、石子煤清运处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年度机组炉渣、石子煤清运处理
2.3 标段划分: 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年度机组炉渣、石子煤清运处理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2.5 服 务 期: 1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为准,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6 招标范围: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2台百万千瓦机组投运产生的炉渣、石子煤排放、运输、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1项火电厂炉渣或石子煤或粉煤灰清运工作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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