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
2.2 企业规模: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电厂)火电装机容量252.5万千瓦,现有职工800余人。
2.3 供货周期:12个月,计划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如遇定标延期,供货周期对应延迟。
2.4 标段划分: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标段包1。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负责岳阳电厂职工食堂所需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服务,食材主要包括米、面、粮、油、肉、禽、蛋、水产、蔬菜、副食佐菜、调料、早点食材、牛奶等饮品、水果、食堂耗材等十五个类别。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华能岳阳电厂职工食堂。
2.7 交货期:新鲜食材“当日需、当日供”,招标人前一日下午15:00下达次日新鲜食材需求计划,中标人当天上午6:3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非新鲜食材(干货及食用油等)送货,在接到招标人不定期需求计划后,三天内配齐食材,集中供应送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算)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为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提供食材配送服务的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
本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
2.2 企业规模: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电厂)火电装机容量252.5万千瓦,现有职工800余人。
2.3 供货周期:12个月,计划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如遇定标延期,供货周期对应延迟。
2.4 标段划分: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标段包1。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负责岳阳电厂职工食堂所需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服务,食材主要包括米、面、粮、油、肉、禽、蛋、水产、蔬菜、副食佐菜、调料、早点食材、牛奶等饮品、水果、食堂耗材等十五个类别。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华能岳阳电厂职工食堂。
2.7 交货期:新鲜食材“当日需、当日供”,招标人前一日下午15:00下达次日新鲜食材需求计划,中标人当天上午6:3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非新鲜食材(干货及食用油等)送货,在接到招标人不定期需求计划后,三天内配齐食材,集中供应送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算)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为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提供食材配送服务的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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